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危险性废物转运处置及污水站化粪池污泥的清掏转运处置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2026-07-10发布 次浏览

为全面了解院内危险性废物转运处置及污水站化粪池污泥清掏转运处置服务市场行情,科学制定采购方案,我院拟对该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并提供相关信息及报价参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危险性废物转运处置及污水站化粪池污泥的清掏转运处置

项目地点: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次调研涵盖院内产生的以下三类危废及污泥处置服务:

1.危险废物转运处置

2.有害垃圾转运处置

3. 污水站及化粪池污泥清掏、转运、处置

报价说明:报价须包含危险性废物转运处置及污水站化粪池污泥清掏转运处置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处置、税金、人工、设备等全部相关费用。采购要求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所必需的费用也须一并考虑进报价中。

)参考工作量及项目报价表

根据2025年度实际产生数据,院内化学性废液约2600kg,污水站污泥约5000kg其他危险废物约500kg。以上数据仅供本次市场调研参考,不作为实际采购量的承诺。 

项目报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危废代码

单位

单项报价

1

化学性废物(废、药物性废物(废液处置

841-004-01

841-005-01

/kg


2

污水站化粪池污泥清掏处置

841-001-01

/kg


3

有害垃圾(废灯管、温度计、血压计、活性炭、监测废液、废电池等)

900-023-29

900-024-29

900-039-49

900-044-49

900-047-49

/kg


)服务要求

1.转运时效:危废处置公司应按照采购人需求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转运处置采购人产生的危险废物。

2.专用车辆:危废处置公司应按照采购人产生的危废种类,配备专用危废转运车辆进行转运作业。

3.专人对接:危废处置公司应设专人对接采购人,负责办理日常危险废物转运处置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备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等经营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一般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

四、调研方式

1.资料提交: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企业资质、报价单发送至指定邮箱:911583618.@qq.com

2.咨询电话:0816-2270072

 

 

                                       总务科

                                    2026年7月10日

                                        


企业用户登录
确认登录
暂无账号,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